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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零五章 疯狂的舞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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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二百零五章 疯狂的舞蹈

    “如此……”毛滂眼巴巴的望着赵兴,欲言又止。

    赵兴一挥手:“顺便帮我把报告写好,还怎么写由你——不过,犯人一个也不能带走!”

    “好说好说!”毛滂笑的眼眯成一条缝。

    杭州官员都知道赵兴不太在意功绩、官声。去年他远到海外,源源不断的为苏轼运来以工代赈的粮草,年底的时候,苏轼想提他的功绩,但赵兴却阻止了。这样一位不愿意抢功、宁愿躲在幕后的人当作同事,是杭州官员的快乐。毛滂刚才问的也就是这意思,最终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。

    袭击事件发生的时候,毛滂在现场,赵兴又让他写报告,那么自然少不了他的功劳。

    这等美事凭空落在头上,毛滂连接下来的表演都无心看了,他匆匆跑出房子,向码头跑去。临出门的时候,恰好一队胡姬,一队倭女往城堡方向走,毛滂与她们交错而过,他脚下顿了顿,早听过倭女的温柔,毛滂想去瞧一瞧,但好奇心挡不住升官发财的心理,他顿了顿脚,继续向码头区跑去,边走边念叨:“快快,我得快快结束审讯,才赶得上胡姬表演。”

    毛滂走出去的时候,杨祖仁脚下动了动,但他马上醒悟过来,站定了,讪讪笑道:“原本经蒲公宗孟积年扫荡,杭州该没了窃贼踪迹,没想到这才几年,湖洑山又缓过气来……离人兄,既然确定是湖洑山的山匪,不如趁消息被泄露,兵贵神速,打他个措手不及。”

    杨祖仁说的蒲宗孟曾出任过豪州、杭州、郓州知府。他的杭州任期恰好在揭枢前。蒲宗孟在杭州时,严厉打击盗匪,甚至派兵跨境到了湖洑山,终于把杭州附近盗匪治理得差不多了。但蒲宗孟的措施太残忍了一些,即使是一些小偷小摸的人,只要被抓住了也要将其脚筋割断,有时候也有没把情况完全弄清楚,冤枉好人的时候。因此,史书上批评他“为政惨酷”。

    宋朝学士在官服上佩戴金鱼的风尚是从蒲宗孟开始的。蒲宗孟给神宗皇帝当翰林学士期间,神宗曾对蒲宗孟说:“翰林学士的职务很清高,又很接近君主,不是其他官员能比的。”于是赏赐蒲宗孟官服上佩戴金鱼。此后,大宋学士都带金鱼袋。

    这位蒲宗孟去年死于郓州(水泊梁山所在地)任所。

    赵兴知道蒲宗孟这个人,杨祖仁的提议很好,至少比他老爹的军事能力强,但赵兴却不打算执行,他摇摇脑袋,答:“那群山匪熟悉山区情况,每一个山坳里,每一棵树下都会射出冷箭,以我杭州有限的兵力,去跟数百个熟悉地理的盗匪在山区打游击……哈哈!”

    杨祖仁脸一红,悄悄一指苏轼。

    他在提醒赵兴,苏轼现在是党政军一把手,他有调动军队的权力,调集一百名以下数目的士兵,只需要事后补报而已。

    杨祖仁这是强辩,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失误,拿苏轼说话只是没话找话。因为一百名民士兵前去搜山,兵力明显不足,而递奏章去枢密院请示,要就说不上突袭的问题了。

    此时,毛滂见过的那队胡姬与倭女正在鱼贯进入城堡,陈伊伊邀请众人进入城堡的天籁厅。这间舞厅头顶上,四壁墙上镶满玻璃镜。在镜厅旁边的房间里,梅三娘、钱婉儿正挽起袖子,整理着各种脍炙,几名倭女与越南女仆也在那屋里,收拾着各种水果拼盘。

    天籁厅很大,足以让一百多人坐下,天籁厅两侧各有一扇大门通向旁边的厢房,一侧厢房里仆人进进出出,为大家端来水果与食物,另一侧厢房里是休息室,摆着无数张卧榻(沙发椅),可以让大家休息一下。

    赵兴进入休息室后,看杨祖仁跟在他身边还没有告辞的意思。赵兴知道对方是想挽回面子,期待他对后面的建议给一个评价,他赶紧回答:“其实,我还有一个妙计,便是一百人也够了,足以给他们一个教训。”

    杨祖仁好奇的问:“有何妙计?”

    “焚山!”赵兴咬着牙说:“敢惹我赵老虎的人,我一定让他后悔。一百多人攻山是不够,但四处放火足够了。现在正是天干物燥,一把火放过去,看那些盗匪怎么藏身。”

    “不可!”周邦式在旁边听了,出声阻止:“南唐后主李煜墓在山上,怎能放火焚山呢?离人,你要这么干了,千古骂名可是少不了。”

    “哦!”李煜的词赵兴很喜欢,但李煜不是被赵匡胤俘虏了吗,怎么会葬在湖洑山?

    “李煜墓在山上,你确信?”赵兴紧着追问了一句。

    杨祖仁马上回答:“这事钱公穆夫应该知道,李后主死后初葬洛阳邙山,其后四年,乞恩归柩于富阳,传闻迁葬于湖洑山。故有两个墓志铭,前一个是南唐旧臣徐弦所撰,而后一个为钱俶所撰。钱家与李家是姻亲,其主既然为李煜立碑,一定知道他葬在何处。”

    赵兴发出一声遗憾的叹息:“可怜一代词皇,坟边住了一群盗贼,一百多年过去了,他坟里还会剩下什么?谁愿意为后主之墓被盗负责,哪个地方官敢接这样的案子,所以,我估计……”

    “那也不能烧!不管怎么样,山在那里,烧山就是恶名,想当年蒲宗孟都不敢烧山,离人不要一意孤行。”周邦式竭力劝解,希望赵兴打消这主意。

    赵兴摸着下巴,想了片刻,点点头:“不烧,我原本也没打算烧山,不过是吓唬一下他们,然,敢袭击我这的庄园,总要给他们一个教训……今日是不成了,明天吧。准备出击的事,可不是说做就能做到的。”

    此际,看到赵兴这里没什么节目了,杭州府属吏已经开始三三两两告辞,唐棣、仰充、曹端勇也带着人靠过来,打算向主人辞行,正在这时,陈伊伊趾高气昂的带着一队胡姬闯进镜厅,似乎打算继续歌舞。仰充等人便停下脚,彼此寒暄着。

    几年了,好不容易成为宴会的主角,陈伊伊只想着欢乐无穷无尽,这场盛宴能无休无止的进行下去,问过刚才的那群胡姬有什么技艺后,她马上觉得应该让欢乐继续,让歌舞常伴。

    经过短暂的休息,胡姬们已经恢复了精神,她们怀里抱着鲁特琴——也就是中国“琵琶”、日本“biwa”、西班牙“吉他”的共同祖先——进入房间,或者席地而坐,或者找一把椅子坐上,除此之外,还有一些胡姬拿着腰鼓,铃圈,沙锤。

    乐声重新弹奏起来,喀丝丽穿着一席肥大的百褶裙,铃声叮铛的领着两个胡姬走进来,她莲步轻移,妩媚妖娆,步履间显得既性感又娇羞。她那一身用绯基尼红染出来的鲜艳丝裙飘动着,红色的绸缎将她装扮的宛若一朵怒放的红玫瑰。而她身后两个阿拉伯胡姬则穿一身白缎裙,缎角绣着几朵淡淡的花做装扮,素雅的衬托着火焰般的喀丝丽。

    那套裙子腰身很高,紧束的腰身几乎延伸到胸部,衬托着她的身材高挺而诱人。她一头秀发编成小辫披散在身后,樱唇娇艳,丰润俏丽;香腮柔美,玉颈微曲;皓月般的肩头纤瘦圆润,雪藕似的玉臂凝白娇软;伴随着手上的银铃,臂钏上缀满的小铃铛,头上戴着金属片编织成的鱼鳞面纱,喀丝丽走动起来就像一曲美妙的音乐,让脚步化为一首舞曲,柳腰轻摆宛若轻舞飞扬的精灵!叮叮的响声在屋内连绵不断。

    赵兴眼前一亮,喀丝丽现在的穿着几乎与现代长袖裙没什么两样,看着那肥大的裙摆,他隐隐猜到了喀丝丽想表演什么节目,只见喀丝丽伸展葱白修长的纤纤十指,柔若无骨地伸了个懒腰,一刹那,胸前高耸的圣洁玉峰随着躯体的微微动作汹涌起伏。令人目眩神迷。

    等那波涛平息,喀丝丽象牙雕就般的玉洁双腿从群内伸出,温软细腻、白皙修长,那晶莹剔透的大腿、白璧无瑕的小腿、赤着白嫩娇小的莲足,脚下一双银底靴子,亮出整块银板浇铸而成的鞋底,这鞋底打磨的镜子般明亮,而她的长裙只及到脚面,走动之间,鞋底一闪一闪,像淘气的小精灵在眨眼。

    两名新来的女奴面向赵兴跪下,行“五体投地”大礼,她们的双手伸展,将自己的身材完全展示出来,额头紧紧贴在地面。紧接着,喀丝丽也向赵兴弯下了腰,她扭动的向蛇一样,浑身的铃铛发出有韵律的响声,活像一只云雀在枝头跳跃。

    喀丝丽的腰越俯越低,不一会儿,她的腰腰像是能折叠一样,竟然完全的折了下去,额头贴近了地面,唯剩两只手舞在空中,像蛇一样跳动着,以人力难以想象的不可思议,波浪起伏着,扭动着。

    赵兴点了点头,躬身行了一个弯腰礼,喀丝丽额头一寸寸离开地面,她的手继续娇娆的舞动,肩部耸动,脖子颤动,唯独脑袋不动,与此同时,她的腰扭的更匪夷所思,令人眼花缭乱。

    仰充在旁边充内行,他低声解释:“这是‘大食蛇舞’,我在泉州胡商那里看到他们的家伎表演,听说这舞极其勾魂摄魄,看过的人都不愿对外解说,所以民间都私下悄悄传闻,说什么的都有。比如明州那里把它称作‘姹女天魔舞’,听说京师胡人馆也有这种舞蹈表演,被称作‘千手大喜乐’。

    近年,偶有观赏者将之传于外,他们记载:舞者‘身被缨络、大红绡金长短裙、金杂袄、云肩、合袖天衣、绶带鞋韈。内一人执铃杵奏乐’……这玩意,诱惑啊。”

    仰充不知道,现代,这舞蹈还被称之为“肚皮舞”。

    喀丝丽一寸寸抬起头来,她的身子直了起来,但腰姿还在扭,脚下纹丝不动,脑袋保持原位,腰扭的像风中百合,而她的手势、肩部的动作更让人叹为观止……人的一双手怎么能作出如此多的动作,那双胳膊仿佛没有了骨头,任意处都可以弯曲、折叠。

    猛然间,一声脆响,这是喀丝丽跺了一下脚,紧接着,乐声响起,她身后的两名胡姬也开始抬起头来,额头离开了地面,慢慢的直起身来。

    紧接着,喀丝丽发出连续的跺脚声,众人眼前一花,喀丝丽抖动的裙子旋转起来,两名胡姬也跟在她后面转动,一边转一边舞蹈着,场中是一片急促的银铃声,还有响亮、急促而清脆的跺脚声。

    这已经转换成“弗拉明戈舞”了,它也称“西班牙大摆裙舞”,后来从这种舞蹈演化出踢踏舞……

    喀丝丽穿了一双银底鞋,跺脚声清脆的像鞭炮,又像是鼓掌……舞到憨处,喀丝丽一边拍着巴掌,一边清脆的喊着节奏,那充满“3”、“4”音符的音乐,让人坐不住,只想随着音乐摇摆。

    场中的众人坐不住了,现在的场面活像一个迪斯科舞厅,观众们身体有节奏的摇晃着,随着舞蹈者喀丝丽的掌声、脚步声,拍掌跺脚。到最后,他们嘴里也像喀丝丽一样,呼呼哈哈的,状若疯狂的叫个不停……

    “弗拉明戈舞”就是这么富有感染力。

    “弗拉明戈”一词源自阿拉伯文的“逃亡的农民”一词。它的起源众说纷纭,比较接受的说法是吉普赛人从北印度出发,几经跋涉在9世纪(唐代)来到西班牙南部,带来了一种混杂的音乐。这种乐舞融合了印度、阿拉伯、犹太,乃至于拜占庭的元素,后来又注入西班牙南部摩尔人的养分,而居住在西班牙安达鲁西亚的吉普赛人(又称弗拉明戈人),使其定型并扬名。

    “弗拉明戈”这个词,现代也被用来形容一种人生态度。早先的中国字典里解释为一类追求享乐,不事生产,放荡不羁,并经常生活在法律边缘的人。但后来采用国际通行说法称:“弗拉明戈”代表着一种慷慨、狂热、豪放和不受拘束的生活方式。这似乎正是以苏轼为代表的豪放派诗人所追求的雅致生活:慷慨、狂热、豪放而不受拘束。

    一曲跳罢,喀丝丽重新趴在地面上,等赵兴表态。陈伊伊只觉得气氛热烈,看到赵兴冲喀丝丽走去,手伸向喀丝丽的面纱,她陡然想起赵兴曾经给她说过的“胡姬献身礼”,立刻发出一声尖叫,企图阻止赵兴揭开胡姬面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