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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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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想归想,在贾师傅没有回来之前,他还是要乖乖的去上课,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刘教授也不是个省油的灯,还未结课他竟然就带着小班同学一起去野外勘测。

    像他这样不安规则出牌的教授竟然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,毕竟在大学里除了上课能见到教授们的机会不多,有个带着一起疯的教授突然变得亲近了许多,以至于刘教授在同学们之间的人气像做了火箭蹭蹭的往上涨。

    要知道刘教授特立独行染得红毛一直是众人讨论的话题,这件事之后,大家再说起刘教授,哦,那个红头发的教授啊,人很好,是个好老师。

    林书逃课回来,教授授予他一件神圣的职业,背器材!

    这一定是想通过他引起贾师傅的注意,很不幸,红头刘!你不纯的目的已经被我看穿了,再苦再累我也不会再贾师傅面前提起你一个字,死心吧!

    林小福尔摩斯!虽然他可能没有SH高,但是这聪明劲儿一定很像!

    地质专业应用的范围非常广泛,大到地震预测,各类矿场的寻找,勘探,灾害性的滑坡,古生物的演化。

    林书在这些方面就是个半吊子,他只对里面的选修宝石鉴定感兴趣,看着一帮人一副“要去远足,我能吃苦”的模样,林书有点淡腾,他完全不想去!

    一路上就听林书在车上一会儿一个肚子痛,头痛,晕车,想吐……

    这次不光红头刘认识他,全班人都认识他了,以后每每有人提起他,不是说那个林家小老板如何如何,而是说那个一听实地勘测就全身零件欠修的啊……

    人的最初印象真的可以持续很久,久到每年的几个关系比较好的同学聚会大家都用这件事来嘲笑他。

    这次临时决定的勘测地点不远,是他们师兄师姐们经常去的地方,刘教授只是让他们提前感受一下。

    昨天刚下过雨,地面非常泥泞,运动鞋都容易陷进去拔,不出来,一开始还热情高涨的众人瞬间蔫了,这是受罪来了吧,绝对是!

    林书更惨,他身上还背着负重呢,如果不是穆贵林跟何荣在一旁拉着他,他绝对跟种萝卜一样陷进去了。

    所以这一天的受罪结束,林书进了空间在泉水里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,这一身的泥泞感才减轻许多。

    正穿着衣服,一只小鹦鹉突然从远处直线冲过来,全身上下彩色的羽毛特别显眼,明显就是小红小绿的翻版。

    小东西还没有他的手掌大,但是羽毛已经丰满了,下落的时候有点没掌握好力度,一头冲进了林书的衬衫里,在衣服里挣扎,鼓动。

    把小东西救出来,看着它无精打采的模样,用手指点了点它的脑袋,“你从哪儿冒出来的?”

    低着头小东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,可能作为一只鸟儿却不太会飞这件事对它的打击太大了,突然觉得前途一片黑暗,真是太悲惨了!

    林书笑眯眯的把它带出了空间,如果没猜错,这家伙应该是小红小绿的后代,难怪这么久没有见到它们,原来带孩子去了。

    小风下课回来就被陈教练接手带到地下训练场了,每次林书都找借口逃掉,看着小家伙每天有模有样的“哼哼哈嘿”然后到晚上一沾枕头就着,林书淡腾的觉得这实在太受罪了。

    但是训练还是从娃娃抓起,所以他这么大的就不用了,半路出家多不好,万一弄坏了老胳膊老腿儿的还得去修,多给人家添麻烦啊,他真是特别善解人意,妥妥的!

    给它剥了几个瓜子仁,这才安慰了它受伤的小心灵,小东西自来熟的用小爪子拖着剩下的半包瓜子藏在小沙发底下,这才有了精神打量起这个陌生的地方。

    一点儿也没表现出害怕,反而对于客厅的小沙发特别感兴趣,这也有可能跟它藏得瓜子有关系,连飞到蹦到沙发背儿溜达,小东西太小了,确实还不太会飞。

    林书留心着空间里的动静,孩子都丢了那对父母愣是没发现,也没出来找,真牛!

    晚饭没有准备,厨房很干净,已经七点多了,平时这个时候,李桂早就应该在准备食材做晚饭,吸吸鼻子,果然什么味道都没有。

    把小东西送回空间,又摘了黄金梨啃,先垫垫肚子,然后又捡了好多鸡蛋,鸭蛋,不然先煮个蛋吃?

    7点半,门外响起汽车的喇叭声,风嘉下班接他跟小风一起吃饭,林书愣了愣,这才想起来,原来今天是他父母的结婚周年纪念日!

    上辈子,老两口并没有像现在这样感情这么好,一直都是因为他,两个人不断地争吵,这也导致了父亲对家里人很失望,才在李桂去世之后,那么快就续了弦。

    “小爸你在想什么?”

    小风爬上他的腿,跟他面对面坐着,小化从小风口袋里冒出头来,怎么回事,它睡得好好的,怎么就开始晃了呢?

    揉揉他的头发,林书笑,这么小都知道关心他,“这几天累不累?”

    “不累,陈教练说我很有天分。”

    林书从后视镜里看了眼风嘉,风嘉那番天才的言论让林书至今记得,“是啊,只要你坚持一定会做好。”

    风嘉看了他们一眼,笑着插嘴,“那我坚持,你让我做到好?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林书磨牙。

    小风四下张望,“爸爸,车里有老鼠!”

    “没有,是你小爸饿了。”

    小风心疼的捧着林书的脸,目光特别无辜,“小爸,爸爸没让你吃饱吗?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林书决定一晚上都不搭理这对儿父子了,小化用大尾巴缠住林书的手腕。

    叹气,不仅能看孩子,还能哄大人,果然像它这样的松鼠天下无双啊,可贴心!

    一家四口来到一家五星级酒店,名为“古兰”,虽然是酒店,可自带餐厅的醉蟹很有名,而且很多人都是冲着餐厅来住的宿。

    林书对这里很新奇,他不记得R市有这么家高级酒店,也是,上辈子他光去找酒吧夜场了。

    进了大厅,装修的金碧辉煌差点闪瞎他的眼,这么恶俗的颜色,客户还这么多,唯恐别人不知道他们有钱吗,一群暴发户!

    这种酸葡萄心理来源于,林书发现很有可能这里的一根包金柱子都能抵好几件小玉,器,这才让他说话都酸溜溜的。

    大厅经理一路引领着他们进了餐厅,服务生态度非常好,为几个人挑了个小包厢,小化才得以出来放风,这种地方是不准许带宠物的。

    偏偏这间小包厢里的灯具非常特殊,是一个铜制的松鼠端着坚果,坚果里面是一盏小灯。

    小化爬过去,大概是看出来这松鼠毛色没它的好,特别牛气的甩了下大尾巴,颇有点炫耀得意的滋味。

    “呵呵,真傻,这不过是个假的,这里没有你的同伴……”说起同伴,林书好像记得小化是个雄性,然后特坏心的揪住小化的小爪子,提起来往它两腿间看了眼。

    !!!!!!

    大尾巴往两腿间一夹,太过分了!耍流氓啊!

    “真的是雄性啊,也不知道到没到发情期,给你找个老婆吧?”

    林书拖着下巴,脸上表情特别无辜。

    小风嗖的一下抢回小化抱在怀里,“小爸爸你太坏了,老师说不能让别人看被衣服遮住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“是么?可是……它没穿衣服……”

    “(⊙v⊙)嗯?”

    小风拨开小家伙的尾巴,掰开两条腿看过去,那毛从里一个小小的凸起,“是啊,没有衣服怎么办……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一只会看孩子,又忠心的松鼠就这样被这父子俩玩坏了,它深深的觉得前途一片黑暗,鼠生真的是了无生趣。

    之后的几天,小化再也没理他们,躲进空间没再出来。

    风嘉对他们这种“虐待”动物的行为睁一眼闭一只眼,递菜单给他们,“除了醉蟹再看看有什么想吃的。”

    “竹荪鹅……”

    毛竹已经用来盖了竹屋,但是竹笋还有好多,果然竹子是非常讨喜的植物……

    “什么?”

    “没什么。”

    林书耸耸肩,翻看菜单,小风凑头过去一起看,每道菜下都有编号,下面有中文跟英文,还有一种认不出的字体。

    “爸爸,最下面是什么字?”

    风嘉点了一些虽常见但林书跟小风都喜欢的菜,“那是阿拉伯语。”

    这种细小的地方最能体现出一家酒店的规格,语言的标注并不是随意的,英文是常用语种,而阿拉伯语就不常见了,这个语种存在最可能的理由就是这家酒店的阿拉伯人非常多。

    “嗯?阿拉伯?”

    像世界有名的国家在国都这里并不少见,可是阿拉伯就实在有点儿稀奇了,因为那里靠近石油产地,很多小国家的经济发展已经飞速,国都的一个千万富翁在那里也只算个普通富裕,所以相对来说,R市这里并没有什么地方能够吸引他们。

    “恩,先看吃什么,有话一会儿再说。”

    林书随手把菜单递过去,“我想吃的你都点了。”

    勾起嘴角,风嘉的笑有股迷人的魅力。

    这个男人,熟悉他的口味,知道他的习惯,每天早晨起床,床头一定会有杯清水,只要比他起的早,当天要穿的衣服也会摆在床尾的脚踏上。

    每次有空都会送自己上下学,在没有人的时候喜欢跟他做一些亲密的动作。

    自己想做的事他会尽力去做,虽然有时候过程会有点曲折,但是他完全有能力解决。

    当然这个男人缺点也一堆,特别自私,遇到事情,哪怕他会不高兴,这个男人会想办法瞒着他,大男人主义在决断的时候得以完美发挥。

    还特别喜欢占便宜,做事会考虑到后果,利弊,对自己有利的事情,做起来一点儿也不觉得不好意思。

    这点每天晚上,林书都会深刻体会到。

    可是这个男人确实是全心全意的在爱着他,宠着他,努力给他接近完美的一切,让他舒服,不知愁滋味。

    林书低下头,手指无意识的摩/擦在一起,偶尔会打出一个响指。

    再这样下去,他会被宠坏的,从善如登,从恶如登,他好不容易才决定学好,做个好人,孝顺的儿子,风嘉总是磨灭他的意志,真是太可恶了。

    如果有一天他又变回了那个吃喝玩乐,人见人厌的大少爷,那一定就是风嘉的错,就是他的错,妥妥的!

    看着他心不在焉,风嘉亲手给他倒了杯酒,“这边是中餐,旁边还有西餐厅,空间里那些牛大部分都送到这里来,牛排多汁鲜嫩,口感非常好,在这里很受欢迎。”

    “那猪肉跟羊肉也是空间里的?”

    “是不是你一会儿尝尝看,这个酒是特意为醉蟹搭配的,一起吃味道会更好。”

    醉蟹确实很有名,使者直接抱上来一个磨砂的坛子,里面是被腌制浸泡的芳香无腥,肉质鲜美的螃蟹。

    这个可以直接吃,也可以当蘸酱,还可以在炒菜的时候当佐料。

    只不过林书以前好像有个耳闻,这道菜在以后的社会的发展里很少有人吃了,因为白酒虽然杀菌,可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蟹肉的甘美。

    酒起到的杀菌作用有限,某些寄生虫仍旧杀不死,所以在日后各种爆料中,醉蟹被扁的很厉害。

    社会发展,污染增多,人们关注的更多是养生,可是当时也有许多当地人声明,只要比例得当,经过特殊调配的酒完全可以起到杀死全部寄生虫的作用,还不会破坏蟹肉的鲜甜,更能提升醉蟹的酒香。

    而这家酒店能将这道菜作为招牌也不是没有道理的,盖子打开的一瞬间酒香四溢,就连小风都忍不住凑上去,伸手蘸了一口舔吃。

    酒足饭饱之后,林书给风峰擦嘴,风嘉将果汁杯里的樱桃挑出来放进风峰的杯子里。

    “对这里印象怎么样”

    风峰挺着小肚子昏昏欲睡,虽然醉蟹只让他尝了一点儿,可里面毕竟是白酒,明天什么时候能醒过来都不知道。

    “还不错。”

    一份蓝色文件夹被放在他面前,林书翻开,笑着问,“给我的?”

    “股权让渡书……这是……你把这家酒店送我?”